文章来源:东台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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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4/24 15:02:58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铭记历史,毋忘国耻,缅怀英烈,激励后辈,东台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日记、手稿、笔记、信函、著作、口述回忆文章、部队证明、退伍证件、报刊报道、宣传画、战役记录等。
(二)影像资料:抗战时期的照片、画册、海报等,亲历者的口述视频、战时留影、纪念活动影像等。
(三)实物档案:党章、证照、嘉奖令、军功章、证书、纪念章、战地物品、服装、旗帜等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个人或单位向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负责整理、保管和组织利用。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复制保管:对于确有保存价值但持有人暂不愿捐赠原件的,经档案所有者与档案馆协商,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对原件进行复制。复制后,原件由所有者收回,复制件由档案馆负责整理、保管和组织利用。
(三)录制口述档案:对抗日战争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照片、录音等应为未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
(二)照片须为原图,一般不小于2M。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
(三)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需要附简要的文字说明,注明其主要人物的姓名、事件、时间、地点、背景、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等相关信息。
(四)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档案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捐赠人承担。
四、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单位:东台市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档案馆
邮编:224200
电话:0515-68000620
电子邮箱:45469398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抗日战争档案征集”)
东台市档案馆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