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东台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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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9/22 16:20:02
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依法加强对全市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市从九月下旬起对全市机关档案工作进行年检。为使年检工作取得实效,我市一是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结合东台实际制定《东台市机关档案工作年检细则》;二是将年检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年检工作结束后,在市政府《政务督查》上对年检情况进行通报,对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根据《档案法》提出限期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