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东台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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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2/2 15:14:18
各镇(区)、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基层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省星级档案室,其中,达省最高标准五星级的有5家,达其他星级标准的有65家。国土、财政、水务等部门将全系统档案室整体推进达省星级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已获省星级档案室的单位积极创建更高星级标准,全市档案事业呈现出健康、向上的发展势头。
2016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测评活动,不断提高全市达省星级标准档案室覆盖率,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将档案工作星级创建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方案。主管部门要做好本级档案工作星级测评申报,并组织本系统下属单位的申报、指导工作。各申报单位对照所申报星级标准于2月28日前向市档案局提交书面预申报表(见附件1)。
二、市档案局将对提出的预申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及时予以审查确认。经审查同意后的单位,方可填报《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申报表。
三、对申报单位提出的档案业务指导要求,市档案局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详见东台档案网站http://www.dadt.gov.cn),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力争申报单位星级测评顺利通过验收。
四、根据申报星级测评的等级,三星级(含)以下由东台市档案局负责组织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测评,四星、五星分别由盐城市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组织测评。
五、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的规定,档案工作测评等级有效期为5年,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级测评的单位必须在今年申请复查或申报晋升更高星级,未按规定提出复查申请,原等级自动失效(2016年档案工作测评达省星级到期需申请复查的单位名单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档案工作星级测评预申报表
2:档案工作测评达省星级到期需申请复查的单位名单
东 台 市 档 案 局
2016年1月22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