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东台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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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3/4 9:17:3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79号)和《江苏省省级档案处置工作意见》精神,妥善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单位的档案归属和流向问题,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13日,东台市出台《关于做好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撤销、职能划归、新组建等六种部门的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和单位各门类载体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全面调查保存在本单位各科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及档案情况,未归档的应及时整理。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交接。
2月26日市委办建立两个工作小组,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