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东台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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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 9:5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开放档案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市档案馆对馆藏1983年的档案进行了逐件鉴定、解密和划控,现决定对1983年馆藏文书档案中可以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直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台、港、澳同胞和华侨,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档案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东台市档案馆
二0二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