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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会召开...
局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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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编制全市档案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本市区域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参与档案验收。

3、组织并指导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管档人员的岗前及岗位培训工作。

4、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实施档案执法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5、负责接收市级党政机关、团体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和收集具有地方特色的与本馆馆藏有关的资料。

6、负责接收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向本馆捐赠、寄存,并做好保管保护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保管,确保其完整和安全。

7、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好保密档案的密级变更、解密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按照《档案法》规定,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开开放档案目录。

8、依据馆藏,并结合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9、参与地方史志编修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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